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尤溪人民生活习俗
2015/5/25 | 阅读:

劳动:封建时代,尤溪人民深受儒家“男尊女卑”、“男外女内”和“女子无才便是德”的封建礼教影响,千百年来,妇女缠足习俗上不视为劳动力,生产劳动全由男子承担。妇女只在家中从事烹饪、洗涤、缝纫衣裳、纳制布鞋、饲养禽畜等家务,有的还绩麻绩苧、捻线、织布、编草鞋、织草席草垫、编竹笠等。唯独畲族妇女不缠足,参加上山下田劳动。民国以后,少数妇女不缠足,帮助男人劳作或经商,也有少数女子进学堂读书。新中国成立后,广大妇女得以解放,女子受教育逐渐普及,女子参加社会劳动不断增多。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,青年妇女开始被定为劳动力,每月有出勤定额,实行男女同工同酬。从此妇女参加生产劳动,做工经商日益增多。国家机关、学校、厂矿、企事业单位都吸收了许多妇女参加脑力和体力劳动。现在,成年女子与男子一样,参加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,蔚成风气。
    饮食:尤溪人民习惯主食大米饭。通常吃捞饭,方法是大米入锅煮沸几分钟后,用笊篱捞出倒入木饭甑蒸熟而成。有的锅里留一些米饭煮成粥当早餐,有的晚餐煮粥或杂粮补充,也有的一天三餐饭量一起做。尤溪解放以前,水稻产量不高,自产稻谷不能自给,广大劳动人民只能种植杂粮添饱,只有地主富豪官绅人家能三餐享用大米饭。杂粮以甘薯最多,收成季节,有的鲜蒸甘薯当饭食,有的刨成丝晒干储藏叫番薯米,供常年与大米混煮食用。小麦种植不多,面粉、面条和线面,多为外来商品。尤溪有用灿米加工成粉干,也有用粳米、糯米舂成白粿或糍粑。这几种都算精制食品,一般只在节日和招待客人时食用。杂粮还有少量的山禾、大麦、苦麦、荞麦、粟籽、高梁、玉米、小米等。副食品以蔬菜瓠瓜为主,辅以竹笋和野生菇类,以及田间的泥鳅、黄鳝、虾、螺,溪涧中的鱼、鳖、蛙、蚬。家养的鸡、鸭、兔、猪等肉类和蛋,只能在节日或招待客人和办酒席时食用。瓜、菜有季节性,盛产期间,须拿出一部分用盐腌制、糟藏、酒渍、醋浸、晒干等方法储藏供缺菜时食用。饮料有茶和糯米黄酒。调味品以海盐为主,富户有用酱油、虾油。
    衣着:清未民初,尤溪男女通常穿大襟上衣,是有领有袖,大前襟由左掩右,右侧套底,襟口缝以领纽扣、右肩纽扣、腋下纽扣相扣住,纽和襻都以斜布条卷缝制成。下衣是便裤,宽裤深裆。女上装袖子稍短,袖口宽,俗叫马蹄腕。并在襟边、袖口、裤脚口加装饰花边,有围着裤的礼裙(为有褶有花边的裙,但不常穿)。男女衣料皆以棉布或苎布为主,富户和官绅才穿绸缎绫罗和毛织品。棉布丝绸均为外来商品。土产苎布(俗叫夏布),染青或蓝色,为劳动人家常用的衣料。富户、官绅和读书人有穿棉、丝布料的长衫,外加穿坎肩,即为礼服。民国十几年后,男上衣逐渐改为对襟(俗呼对面扣),领用双层布反褶,前襟缀双口袋或三、四个口袋;女装袖口逐渐改窄。之后,男装又出现中山装;女装有旗袍、短袖衫加筒裙等款式。青年男女裤都是围腰窄裤头,直裆,布料以机织棉布为主,内衣开始用针织品。
新中国建立后,县城和青年男女装以反领对襟的中山装为主要款式,农村中、老年妇女上装仍以大襟为主要款式,中、老年男上装也仍以对襟为主要款式。之后女上装出现反领对襟款式;还有袖口另接一小段双层布料开口并加纽束紧的内衣衬衫式,也作为男女外衣款式流行。男裤型以围腰窄裤头开档加纽裤脚反口为主要款式。
    20世纪80年起,服装普遍商品化,服装型式、花样的设计制作逐渐多样化,尤其是女装。男装春秋装普遍流行西装、夹克衫和休闲衫;夏装上衣流行机织短袖圆领或V型领、反领三种款式的T恤衫,衬衫仍为男上装主要款式。女装更是五花八门;夏季以旗袍,连衣裙,长、短裙、反领衬衣款式较流行;秋冬季的上装仍以反领对襟款式为主。农村的老年妇女仍有穿大襟上装的。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,人们的着装已朝着多样化、个性化方向发展。
    鞋:解放前,尤溪人民穿的鞋多是妇女手工制作的布鞋。鞋底用布片层层叠糊,厚约一厘米左右,有包边与不包边两种,然后用苎索密针穿扎后,上鞋面而成。男鞋面是黑色布,有圆口、尖口、深口加舌三种款式。缠足妇女的鞋面多用色布,制成尖头翘鼻、鞋帮绣花,后跟加寸许高木履(俗叫色裤鞋)。平脚妇女鞋样随男式,只是鞋面加横带纽。而后,出现了布面胶底或皮底鞋、全皮鞋、胶鞋。但那时人们生活水平低,所穿的鞋子大多还是自制布鞋。新中国成立后,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后,多数人穿商品鞋,品种花样也逐渐增多,有长统、短统、深口、浅口、通花、凉鞋。用料有全皮、人造革、布料、塑料、橡胶,或单用或配合用。现在,男女老少穿的鞋随时都能从市场买到,穿皮鞋已极为普遍。胶鞋多为未成年人穿用,成年人多在劳作时穿,原自制的布鞋仅有老年人还偶有穿着,极少人再做布鞋了。
    袜和帽:民国以前,尤溪人民穿袜戴帽并不普遍。只是富户和官绅士子及六七十岁以上老人穿袜子,袜子用白布自己缝制的。民国时期才有针织长筒袜。缠足妇女则以裹足布缠脚,外罩褶箍;禁缠足后穿针织袜。官家有冠,民间老人和婴幼儿戴用布或缎做的帽。婴幼儿及老年妇女帽型有两种:一种有帽顶;另一种无顶(俗叫帽箍)。老年男人多带有顶布制的瓜皮帽。后来逐渐有了纱线编织帽,羊毛线编织帽、呢帽,型式有加边的和加帽沿的。现在,人们穿袜子已相当普遍。帽子尽管款式、花色、用料多样,品种繁多,但尤溪人民戴帽子的还多是老年人和婴幼儿,一般人只在夏季出门时防晒,戴遮太阳的草帽,或各种款式的“太阳帽”。有部分青年女子将帽子作为一种饰品用。
    房屋:尤溪人民居住的房屋,大多是杉木结构,单层,一字横展,长方形。小的三个单元,大的五个单元,左右对称,中间前为大厅,后为后堂,前后左右有走廊,多不设大门;前面不留走廊的,多设前后大门。纵深一般有3间,前两间连通为寝室,后一间为厨房,屋面前后两坡水,遮瓦片。上述为通常房屋建筑格局。还有一种院落建筑型式:在一字长方形(俗呼正厝)的前面,左右两侧各建日字形或目字形的书院(俗呼归头或转头),围成“冂”形天井,屋面各向左右坡水,承于正厝前坡水之下,天井正面多有围墙并设大门。有的在书院前面再横建二堂与正厝平行,纵深一般只有一间或两间,有的二堂前面再建书院,有的再建第三堂。第三堂一般只有一开间。有的在正厝左右两侧再建扶厝,纵深与正厝相同,两开间,前面开一小厅,其后纵分为2间。两侧为纵廊,最后为厨房。扶厝与正厝、二堂、三堂有过水亭相连。更大的还可以有二纵三纵左右扶厝。所有房屋隔间,多围木板或竹筋土灰壁。部分村镇,三堂六纵大厝周边均筑土墙,围成堡垒式建筑群。旧式房屋大多单层,有的有阁楼、半楼,其楼层多作为存贮使用。房屋的座落和朝向以及围墙大门朝向都有讲究。畲族小村,还有全用毛竹构建的房屋,连屋面也用竹片遮盖。
新中国建立之后至20世纪70年代,新建民房普遍是双层,少数是多层的,但不拘左右对称和前厅后堂格局,也较少有院落建筑群式。乡村建筑多以木结构、土木结构、砖木结构为主。厕所也多在房屋以外另建。20世纪80年代后所建民房,多为砖木结构或砖混结构。世纪未,城镇所在地新建房屋主要为砖混或框架多层结构,乡村新建民房多以砖混结构为主,屋面仍以遮瓦片居多。城区旧城改造和农村新村建设,多为套房式多层建筑,内设卫生间。    婚嫁:封建社会,尤溪人婚嫁由父母包办,经过议婚、订婚而后结婚。议婚一般通过媒人为男家、女家互送《庚贴》。男家收到女方庚贴后请“算命先生”合婚,合则请女家开列聘礼议单。订婚,俗呼“系记”。男家备必果品四色(每色5公斤)、公鸡、线面和女方的衣料、鞋袜一套,以及表示婚姻的信物(如:戒指、项链之类)送给女家,女家也要回赠信物。结婚,男子17岁、女子15岁以上。结婚先由男家预选吉期,写红贴征求女方意见后定下迎娶吉日。迎娶前一日,男家须按议单送足聘金和礼物,吉日发出花轿迎亲,并互换《三代》礼书和《拜贴》等。女家的陪嫁妆奁多数只备箱、笼服饰。若加有床、橱、桌凳、锡制烛台、茶壶、酒壶等的,必在系记时要求男方四色果品每色10公斤,俗呼双倍礼。女方要求送双倍礼的一般为有钱人家。嫁妆中,都必备1个新马桶(呼为子孙桶),内放有红蛋、桔子、一个小红包,1对宫灯(寓意添丁)、1对火笼(寓意亲热)、一个红手棒(篾织,内盛俗叫“鞋簿”一本,内夹有男女鞋样、碎布等,剪刀、尺子、锥、针线、红白带子等)。新娘到达男家,花轿直抬到客厅,停轿后,由男家选一对童男女在轿门左右三请新娘下轿,而后由男方德高望重子孙满堂的长者,掀开轿帘门,牵新娘下轿,举行拜堂仪式后入洞房,入夜饮交杯酒。新娘卸妆时,先由新郎用称杆挑开头盖布,卸下新娘头上正中的一朵红花,之后分别由新郎的母亲、姑、嫂等卸花。
    民国以前,尤溪同姓不通婚。县境内畲族蓝、雷、钟姓历史上自相通婚不与汉族通婚。民国时,法律只禁止近亲结婚,才有少数同姓男女结婚。这个时期,男女青年接触机会逐渐增多,开始了双方交往谈恋爱的自愿婚姻。但议婚、订婚仍受双方父母制约。畲汉也开始通婚。这个时期也有少数人借公共礼堂举行有双方主婚人、新郎、新娘、介绍人、证婚人在结婚证书上签字盖章的结婚典礼仪式。
    新中国建立后,政务院颁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,确定婚姻自由,禁止包办、买卖和干涉,婚龄男20周岁、女18周岁,不规定订婚。从此,婚嫁大多通过介绍男女互相认识、交谈、恋爱阶段,进而互访家庭,经双方父母同意,向政府登记领取结婚证,双方共同选定日期,举行婚礼。20世纪60年代后,迎亲花轿已逐渐绝迹,改用自行车、机动车或步行带领女到男家。拜堂仪式逐步淡化。但“系记”习俗仍沿袭至今。婚礼前,男家要送一定数量的礼金、礼物给女家,女家置办衣饰、器物陪嫁,其中,必备品有:马桶(现改用痰盂或带盖红塑料桶一个)、宫灯一对、一对火笼(有的改用暖壶)的习俗仍然流行,部分农家还作为必要条件。现在,已有不少人家否定旧法,实行婚姻自主,青年男女双方自由恋爱,争得父母同意后,自主决定登记结婚,择日完婚,小轿车接送,嫁妆多为金银首饰,家用电器。根据实际经济能力,举办简朴、隆重、热闹而又有纪念意义的婚礼。不少人结婚日期选在国际劳动节、国庆节或元旦。也有些年青人选择旅游结婚。
    生育:尤溪妇女生育,俗称“坐月子”。休养期为40天左右。在此期间,产妇日食糯米红酒(头十天,酒中加少许老姜炖食用)、鸡蛋、鸡肉、兔肉、线面,下饭食糟菜、干菜;饮料用红糖益母茶,烹调食品专用植物油(多为茶油)。忌食鲜蔬、猪油、鱼腥、鸭肉、蜜蜂和白糖。产妇忌生水,餐具均须用干布擦干。旧俗重男轻女,第一胎生男孩,不论白天黑夜,男婴降生时就要放三声大炮,向邻里乡亲报信,亲戚朋友来贺喜,必请吃“蛋包酒”(每人一碗红酒加大豆炒鸡蛋)。三日内,要向岳父母家送“鸡酒”(一大壶红酒,廿个荷包蛋、一只熟公鸡外杂红酒糟,一臼白粿和猪肉),岳父母回送活鸡、鲜蛋、线面、糟菜和婴儿衣裙及襁褓等。婴儿出生三天,举办“三旦酒”,邻里宗亲来“送庚”,各家送来一只鸡、一瓶酒、一把粉干、十个鸡蛋、一套婴儿服。岳家也送来婴儿衣帽、背兜、斗衣、银手镯、银锤银印子等首饰。此后,还要举办满月酒、周岁酒、添丁酒(春节期间举行,不分姓氏、不分性别、全村人都来喝丁酒)。第一胎若生女孩,一切从简,不鸣炮、不送鸡酒、不办各种酒席。由于贫苦农家办不起诸多酒宴(特别是丁酒,花费惊人),所以有的生男婴谎称生女孩,不敢声张。
    新中国建立后,轻女现象与日淡化,特别在20世纪70年代实行计划生育后,提倡生男生女一个样,生女孩的照样举办“三旦酒”、“满月酒”、“周岁酒”。但添丁酒已被取缔。
    祝寿:尤溪习俗,人到50岁方称得上寿,即可在其生辰(阴历月日)举办祝寿庆典。此后每增寿10岁,举行一次。但79岁、89岁、99岁生辰,必举行“过九”预庆,逢十再庆。寿越高,庆典越隆重。但祖父母健在,不得为父母祝寿。生日的清晨设寿堂,请寿者上坐,由直系晚辈亲人拜寿。寿者给拜寿者发红包(俗叫“拜寿礼”)。子孙满堂、高寿者保留寿堂陈设,让亲戚朋友拜寿,拜寿者口呼“××(称谓)拜寿了,祝您健康长寿”。寿星的答谢语为:“来到就是,谢谢了” 。拜寿之后,要请客人先吃长寿面加两个蛋。现在已少有人这样做了。农村寿宴多办早席,县城则办午席或晚宴。寿宴的头一天晚上,要办“暖寿宴”,客人为主要亲戚和至亲亲人。祝寿礼物,至亲亲戚都送有题名的联、幛、匾、屏(选一种),衣料、鞋子(必须2双,另一双叫陪寿)、袜子,鞭炮、烛,禽、猪肉、蛋、线面,有的还加粳米粿等。后3类视亲戚的尊卑亲疏关系酌情收受,并酌答谢仪若干。一般亲友多送礼包(现金),也有加送联、幛、匾、屏的。经济不很富裕的、多不办庆典,仅由儿女聚会庆祝。农村中至亲亲戚可以送礼预寿(在生辰前)或补寿(在生辰后),县城则不可以。
    有些地方在孩子10岁、20岁时,由父母主办小型庆典,客人一般只限于亲戚范围。30岁、40岁不祝寿,只有少数人送纪念品。遇有家庭成员一般生日,煮两个蛋,一碗线面给生日者吃。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,有些家庭也添一些酒菜表示祝贺。
    女儿出嫁后的第一个生辰,父母要备一只活鸡、蛋、线面之类的礼物到婿家,叫做“做记日”(意为为使女婿家记住女儿的生辰月日)。
    建房:在农村建房动工有选择吉日的习俗。动土时,先由主人在地上挖三锄头,再点一对蜡烛,燃三柱香插在宅基地旁,后鸣炮,俗呼“安土地神”。新房上梁多选吉日良时进行,上梁时披红、鸣炮,主事人舂糯米糍,办酒席庆祝,酬谢建筑师傅和义务帮工的亲友,并接受一些亲友的庆贺。宴席上建筑师傅为上宾,主事人母族和妻族的血亲长辈稍次。有的人家上梁后即迁居入宅,边居住边整修。有的人家待新屋整修完备后迁居入宅,再办入宅庆典。入宅宴席以母族和妻族的血亲尊长为上宾,建筑师傅稍次。主事人的妻族血亲,送入宅礼物有:一对红灯、喜炮、喜烛、餐具、宴具、5种调料(油、盐、酱、醋、红糟)、5种咸菜和一窝的母鸡带小鸡,还要有1副题名的长红楹联,贴新屋堂中正栋柱。现采用砖混结构的房屋,无上梁工序,但封顶完了,仍有鸣炮、办酒庆贺的习惯;屋中无木柱,但仍有贴红楹联的习俗。
    丧葬:据明嘉靖《尤溪县志·地理卷·谣俗》记载,“普通民众去逝,尸体积柴而焚之”,就有火葬习俗。明成化、正德年间(1465~1521年),经过地方官员晓谕取缔,逐渐废止。以后流行土葬习俗。墓地通常选择村落附近的山地,凿穴进棺,以石块封穴口,有的墓周开墓圈排水,墓前留一块小平地为墓埕。总占地约20平方米,有的选在路边山脚下,不开墓圈,以路为墓埕。以前少数人家迷信“风水”,要请“地理先生”踏山觅地,往往不能在丧期及时埋葬,停棺多年,成为公害,民国十二年(1923年),县政府要求全县限期清葬停棺,除此陋习。
    通常老人死亡,遗体在寝室停一天后,再移至后堂(一些农村地区,老人死亡后,遗体即移放后堂,还有的地方见老人已经不行了,移至后堂送终),整容更衣装饰,覆被、头边安灯。老人寿衣件数上下装合算,一般逢单不逢双,最盛装可着12件,寿被由出嫁女儿赠送,一般盖1条多至3条。入殓通常在死后48小时内。姻亲得讣,必亲到丧家检视死者遗容和服饰,向遗体告别。姻亲到达时,丧家的子、媳、女、孙、孙媳等要在大门外跪接。其他亲戚、宗亲、邻里、朋友闻讯,都在入殓前带香、纸、烛到丧家吊唁(入殓后不许带香、纸、烛吊唁,现不少人改用现金折代),致送赙仪(向丧家送礼)助丧。所有孝服,如头巾(男亲友戴在头上的白布做的孝帽),腰白(男、女系在腰间的白布条长约1.3米,宽10厘米左右)须在入殓前制做完毕。入殓后,头巾、腰白等如不够分发,除头巾外,其他均不得补做。入殓时,有剪死者的一片指甲和几根眉毛,用红纸包好,安放在一个小香炉内供起“香火”用。堂房宗族邻里有相帮丧事劳务的义务,一些农村,丧家的亲戚,还有赠米送菜相帮的习俗。县城人家对造墓、抬棺等重体力劳务均出资雇工。出葬一般在首七(死者去世之日起每7天为“一个”“七”期),也有三、四天的,但死者若是长寿的或富贵的,出葬就延至三七、五七、七七或六旬及百日才入葬。葬前举行祭礼。
    治丧时,儿子要披麻衣戴麻帽穿麻鞋,亲属按亲疏和辈分分别穿白夏布或白布衣、裙,俗呼“带孝”。旧俗在入殓前和出葬前,有请道士来家举行迷信活动。旧礼教规定父母丧丧期为3周年,配偶丧丧期为一周年,祖父、母丧丧期为1周年,曾祖父母丧丧期为5个月。现在,随着殡葬改革,实行火化,人们的思想观念朝着“重生不重死”的方面改变,重视生前多尽孝道,死后从简治丧,所以人们多不拘泥于旧俗,通常都在“首七”办完殡葬,结束治丧事务,即恢复正常生产和工作。丧期志哀形式也简化。
    人不在家内死亡的,遗体不移进宅内,只就地或在宅外临时搭棚安置治丧。在外地死亡而不就地安葬的,殓后运棺(现火化后持骨灰盒)回乡即葬。男未婚女未嫁早逝的和非自然死亡的,殓葬都从速从简。
    旧俗丧家在治丧期间,要办“开厅饭”(遗体移入后堂之夜),“入殓饭”(入殓当晚)和“谢酒”(首七或安葬当晚),“开厅饭”仅略添些酒菜,“入殓饭”一般只用六道或八道菜,主食为米饭或粳米粿(不炒),但头道菜须是拌米粉干,就大块肉(一般每块重约100克,若丧家经济条件较好,亡者长寿的,肉块越大),每客2块(旧俗,此肉吃不完可带走)。还需备花生、饼干之类的四样果品,其余菜肴从便。“谢酒”菜肴较丰盛,必上一道白片鸡,旧俗这道菜上来,孝男、孙须身穿夏布孝服,跪在堂下向客人致谢,司仪请全体客人起立,这时坐在首席上母系姻亲须起身下堂,扶起孝男孙,而后继续用餐,孝男则逐席向客人致谢,请客人多喝点酒。丧宴,事主不敬酒,不劝酒,随客自饮。旧俗,丧宴不备汤匙(寓意,主人举哀,无法周到),要喝汤先喝掉杯中的酒,用酒杯盛汤喝。还忌向别人借器具物品(除至亲宗亲外),故丧宴只保证重要亲戚和老人有坐席,本家宗亲、一般客人,若椅登不足,则站着用餐。现在这些习俗城区已不流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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